“只提供一張身份證,電力部門就受理了我的充電樁報裝用電申請。”6月19日,鄭州市某小區的新能源汽車車主趙女士說。不到一天,現場勘查等環節工作全部完成,她的充電樁進入實質性施工階段。
這得益于我省新實施的《充電設施用電報裝管理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為讓新能源汽車充電更便捷,去年以來,國網河南省電力公司在深入摸排研究的基礎上,組織人員編制了《指導意見》,并于今年6月上旬在全省印發、實施,進一步規范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用電報裝工作。
《指導意見》有效解決了因全省各地政策差異而導致的用電報裝難題。《指導意見》明確指出,全省10千伏及以下配網全容量開放,各省轄市供電公司提供充電設施用電報裝服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受理接入申請。向供電公司直接繳納電費的居民客戶,可在當地申請報裝,由供電公司就近選取所屬產權的電源點接入電網。
非居民客戶報裝用電,可自主選擇直接向當地供電公司申請報裝或向產權單位申請接入。專用電力設施容量不夠時,產權單位可以申請增容或新建。當地供電公司將積極滿足其新能源充電設施報裝接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