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5月18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18日消息,國辦印發《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改革覆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通知》要求,2018年試點地區審批時間壓減至120個工作日。2019年上半年在全國范圍將審批時間壓減至120個工作日;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統。2020年,基本建成全國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
《通知》規定試點地區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沈陽市、大連市、南京市、廈門市、武漢市、廣州市、深圳市、成都市、貴陽市、渭南市、延安市和浙江省。
《通知》明確了改革內容。改革覆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包括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和公共設施接入服務);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覆蓋行政許可等審批事項和技術審查、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等其他類型事項,推動流程優化和標準化。
《通知》提出了工作目標。2018年,試點地區建成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統,按照規定的流程,審批時間壓減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0多個工作日壓減至120個工作日。2019年,總結推廣試點經驗,在全國范圍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上半年將審批時間壓減至120個工作日,試點地區審批事項和時間進一步減少;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統。2020年,基本建成全國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