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配有物業,物業費還不便宜。
但是連打掃衛生還要居民自己來,換個樓道的燈要等一個多星期,
這難道不是“干拿錢不干活”嗎?
市民金女士居住在城陽區博文廣場小區,對于小區的物業,金女士一臉無奈。

對于物業的管理,居民褒貶不一,但是記者在走廊上看到,這里確實落了一層灰,樓道里,個別煙頭也沒有清掃。


隨后記者來到小區物業了解情況。

據了解,青島中元順合物業有限公司是2019年6月份入駐小區的,按照物業公司的說法,小區里住戶不多,物業費總數也有限,日常運轉人手不夠,現在已經處于入不敷出的狀態。

那么,物業公司到底盡沒盡到自己的責任,有沒有物業管理條例為小區業主撐腰呢?隨后記者來到了溝岔社區居民委員會了解情況。
溝岔社區居民委員會的工作人員表示,博文廣場小區之前是個爛尾樓,很多居民都是等了好幾年才入住的,小區物業配備人員比較少,確實有一些做的不到位的地方,可眼下也沒有什么好辦法解決。

隨后記者又來到了轄區的城陽街道。

城陽街道的工作人員解釋到,物業既然收取了居民的物業費,一些正常的職責就應該履行,他們也會督促物業進行整改。

誠功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凱告訴記者:“公司應當按照物業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提供物業服務,不應當因為業主的入住率低而對服務打折扣。我們業主如果對物業服務不滿意,那么可以向物業主管部門來進行反映或者是成立業主委員會,對物業來進行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