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部分房地產項目違規使用預售資金等問題,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北京銀保監局、人行營管部等部門日前聯合發布《北京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版公開征求意見稿)》,并公開征求意見。新辦法大幅提高了預售資金監管額度,并將現行預售資金收存的先網簽后入賬程序,調整為先監管保護后網簽,進一步保障購房人權利。
新辦法提出,預售資金重點監管額度可由各區根據企業信用水平、經營狀況、交付條件等因素綜合確定,每平方米不低于5000元,這一金額較此前大幅提高了43%。同時,針對當前部分開發企業挪用預售資金,導致項目經營困難的問題,新辦法特別規定,當預售項目存在重大風險隱患時,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全面接管預售資金監管賬戶或建立政府監管賬戶,實施封閉管理保障資金安全,優先用于工程建設。 (鐘河)